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中心):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育学生自立自强、勤勉务实的优良品质,提升学生社会实践与综合能力,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实践育人功能。根据《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及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用工岗位立项申报表》(附件1)、《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用工岗位立项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3月2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本学期岗位设置原则上参照上一学年标准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做调整。
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初步核定岗位名称及数量,报学校审批同意后,统一公布岗位设置情况。
二、岗位招聘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学校核定公布的岗位,结合自身情况自愿申报。
(一)招聘对象。勤工助学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聘,以2025-2026学年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被认定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同学为主。
(二)招聘基本条件。除岗位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踏实、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
3.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三)招聘流程。2026年春季学期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1.应聘学生对照岗位条件,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3),经辅导员(班主任)、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用工部门指定邮箱。
2.学生按照用工部门通知,持审核通过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个人简历》纸质版参加面试(具体时间由各用工部门另行通知)。
(四)聘用手续。面试合格拟聘用的学生,持纸质版《课程表》到用工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五)日常管理。各用工部门须于2026年3月6日17:00前,将面试通过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及《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学生工作处202室。
自3月9日起,各用工部门负责受聘学生的岗前培训、岗位安排、日常考核与管理工作。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底将学生考勤记录及酬金核定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三、相关要求
(一)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广泛宣传、精准通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知晓招聘信息,切实把勤工助学帮扶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学校资助育人工作走深走实。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把关,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重要依据,坚持困难优先、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真正有需要的学生获得勤工助学机会。
(三)学生正式聘用后,各用工部门须严格按照《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及相关考核方案,规范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
(四)聘用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岗工作的,须提前一周向用工部门及学生工作处说明情况,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联 系 人:严亚平
联系电话:0871-67985652
附件:附件1: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用工岗位立项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