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动态,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一生一档”,精准开展心理风险评估、分层辅导与危机干预,切实筑牢校园心理健康安全防线,根据《学校2026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心理测评对象
全体在籍在校学生
二、心理测评时间
第一阶段2026年9月1日—9月15日
第二阶段2026年9月15日—9月30日
三、心理测评工具
大学生心理适应能力测量、危机干预量表
四、心理测评流程
(一)准备阶段
本次测评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规划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在“朗心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发布测评任务。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履行督促职责,做好测评前的动员与指导工作,确保学生明晰测评目的与流程。
(二)测评阶段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朗心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移动端入口为“小北学生”,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完成测评。施测过程中,学生应仔细阅读指导语,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根据近期真实感受独立作答。
(三)建档阶段
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据测评结果开展综合评估,并与各二级学院协同联动,按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后续的心理辅导与必要的危机干预工作。在此基础上,动态更新、充实学生心理健康“一生一档”档案内容,形成“测评-预警-干预-追踪”的工作闭环。
五、注意事项
(一)科学定位测评作用。心理测评是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科学辅导、及时干预”原则开展的基础性工作,旨在为学生提供认识自我、主动寻求帮助的科学参照。心理健康状态具有动态发展性,评估结果仅反映近期特定时段的状态,应以开放和发展的眼光予以看待;
(二)理性看待测评结果。任何心理量表均存在一定的科学局限性,测评结果可能受测试环境、主观理解、即时情绪等因素影响,存在“假阳性”“假阴性”等偏差可能。因此,测评结果仅作为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辅助参考,不作为临床诊断或任何其他非心理辅导类工作的依据;
(三)严格信息管理与保密。测评结果与各类评奖评优、入党推优、学生干部选拔等事项无任何关联。测评中获取的所有个人信息与数据,由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集中管理,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除涉及法律要求、可能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严重伤害等保密例外情况外,相关信息一律严格保密;
(四)技术支持与咨询。在测评过程中如遇操作或平台登录等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确保应测尽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督促并指导辅导员老师做好测评前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顺利参加测评,有效保障测评的覆盖率;
(二)分类施策,做好闭环管理。各二级学院需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综合评估反馈,密切关注相关学生,建立畅通的联动机制,协同做好后续的心理疏导、跟踪关注与专业干预配合工作,确保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三)恪守伦理,注重人文关怀。各二级学院在与学生沟通反馈时,必须严守心理健康工作的伦理规范与保密原则。要引导学生全面、客观地认识测评结果的参考意义,避免简单“贴标签”或引发对心理问题的“病耻感”,始终以尊重、理解、支持的态度开展各项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分别于9月7日12点前和9月30日12点前将附件2《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人数统计表》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 系 人: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崔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85622
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