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05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与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学期末和寒假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主题班会,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安全知识教育。结合学生实际,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资源与途径,融合法治教育、纪律教育与安全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切实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开展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范毒品与艾滋病、交通安全、紧急避险、节约资源等专题教育。

  (二)强化网络安全教育。及时向学生推送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警示案例,教育引导学生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求职诈骗,自觉抵制网络刷单等行为,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电子游戏。加强网络文明教育,要求学生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三)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全面摸排并准确掌握学生动态,特别是针对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心理困扰、家庭经济困难等重点关注学生,要给予更多关心和帮扶。对有情感困扰、学业压力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与咨询工作。

  (四)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关注时代发展、培育家国情怀、强化责任担当。同时做好相关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

  二、协同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一)组织宿舍安全巡查。在学生离校前,各学院须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与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通报后勤等相关部门。

  (二)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校,应返尽返。对因特殊原因暂未离校的学生,须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要求其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严禁夜不归宿、留宿他人、使用违章电器、使用明火、攀爬围墙、酗酒等行为。对违规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及全体学工人员要充分认识期末及寒假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关心并尽力解决学生实际困难,扎实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离校登记。组织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并督促每名学生认真填写《学生离校登记表》(纸质版由学院存档备查)。2026年1月9日16:00前,请各学院将离校学生人数及学生返乡情况汇总上报。

  (三)做好家校协同育人。学生离校前,辅导员(班主任)须将学生寒假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家长(监护人),并确认学生安全到家或知悉其确切去向。寒假期间,应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线上渠道,持续开展安全提醒和教育。相关联系记录须留存备查。

  (四)严格执行值班与信息报告制度。期末及寒假期间,全体学生工作人员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7985505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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